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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污降碳协同指数(Index for Synergie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ISEC)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于2022年提出,是以评价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和效果为核心的综合性指数体系。从狭义上讲,它是统筹环境质量与碳排放的当前状态、工作进展、协同增效度的综合性指数评价体系,系统整合并量化环境质量、碳排放、治理路径以及生态环境管理的协同增效程度。从广义上讲,它是考虑环境、低碳、绿色、协同发展等因素,并统筹经济、能源、气候和环境体系的评价指标,主要用于评价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ISEC v1.0建立了行政区层面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协同效果、协同路径、协同管理三个方面,涵盖环境质量、碳排放水平、协同耦合度、结构调整措施协同度、治理路径协同度、生态环境管理协同度6个一级指标。各项指标和计算参数的权重依据其重要程度进行确定。

一、背景及意义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战略部署,生态环境部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支撑保障文件纳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加快转变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推动形成减污降碳统筹融合工作格局、助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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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央高度重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协同度概念;要求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鼓励先行先试,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力,创新管理方式,引导各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提出了适用于各层级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该体系为基础计算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实现对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和措施进展的定量化跟踪、评估、反馈。

二、总体考虑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目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通过横向排名综合反映各地区减污降碳工作成效,同时也可分领域反映工作进展的相对优劣;二是通过纵向比较反映各年度各项减污降碳目标、指标、任务措施的进展情况,在时间尺度上体现减污降碳工作的持续性进展;三是及时发现薄弱领域和突出问题,为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减污降碳工作提供决策指引,优化调整推进策略。

为实现上述三方面的目标,评价体系的设计需要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紧密衔接,并尽可能在四个方面突出特色:

 图2 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总体考虑

三、指数内涵

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既考虑环境质量改善与降碳效果协同,又考虑减污降碳工作措施一体谋划以及协同管理机制的统筹融合,其内涵主要体现在协同效果、协同路径、协同管理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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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减污降碳协同指数的内涵

四、指标选取原则与思路

指标选取遵循系统性原则、代表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可获得性原则。


五、指标体系特点

六、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计算方法

逐一计算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单项指标值,然后与该指标的权重相乘后加和,即为减污降碳协同指数(ISEC)综合评价结果。各评价对象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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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ISEC——减污降碳协同指数;n——一级指标的个数; wi——第i个一级指标的权重;li——第i个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的个数;wij——第i个一级指标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mij——第i个一级指标下第j个二级指标下计算参数的个数;wijk——第i个一级指标下第j个二级指标下第k个计算参数的权重; Pijk——第i个一级指标下第j个二级指标下第k个计算参数的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