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CAP简介

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伙伴关系(City Air Integrated Management and Low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简称CAMCAP)是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技术和经验交流的非政府、非盈利、自愿性智库平台,于2020年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能源基金会,北京市、上海市、成都市、石家庄市、苏州市等单位和城市发起成立。CAMCAP由委员会进行管理,设顾问组和秘书处。委员会由发起单位代表和其他参与单位代表组成,顾问组由大气和气候等相关领域资深院士、专家组成,秘书处设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CAMCAP聚焦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的核心领域,秉承“专业、开放、发展、包容、共享”的工作理念,通过搭建平台,促进研究单位间以及城市间的交流合作和经验分享,深入推进科学研究和管理实践的紧密结合,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碳达峰行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等提供持续有效的技术支撑,保护公众健康,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工作动态
关于召开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伙伴关系(CAMCAP)2021年度会议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2021年年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应对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提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城市是我国大气环境管理和低碳实践的基本单元,是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关键平台。为推动减污降碳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城市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实施路径与技术方法,推广典型城市先进经验,我院拟联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于2021年10月18-19日在北京市召开“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伙伴关系(CAMCAP)2021年度会议”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2021年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和内容本次会议主题为“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会议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路径、城市大气综合管理技术方法、城市减污降碳实施路径、协同管理政策体系和经验交流等议题进行研讨。二、会议时间和地点1. 会议时间:10月18日-19日,10月17日报到。2. 会议地点:北京西郊宾馆银杏大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王庄路18号三、组织方和参会人员会议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联合主办,能源基金会协办。拟邀请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大气司、综合司等相关司局领导,院士和知名专家学者,各省和城市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参加。本次会议免收会议费。四、报名方式参会的各省和城市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单位研究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haym@caep.org.cn,或传真发送至(010)84911587。五、联系方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哈艳梅联系电话:(010)84918607传 真:(010)84911587电子邮件:haym@caep.org.cn 附件:1、会议拟邀请专家名单附件:2、CAMCAP简介附件:3、参会回执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1年9月23日 附件1:会议拟邀请专家名单拟邀请的院士杜祥琬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郝吉明清华大学教授刘文清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张远航北京大学教授贺克斌清华大学教授王金南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贺 泓中国科学院研究员拟邀请的其他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书肖清华大学教授王 毅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尹 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叶代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刘世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研究员严 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吴力波复旦大学教授邹 骥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张希良清华大学教授张 强清华大学教授陆克定北京大学教授胡京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徐 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徐华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徐洪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研究员康艳兵国家节能中心研究员雷 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熊华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樊轶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魏一鸣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附件2:CAMCAP简介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伙伴关系(CAMCAP)是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技术和经验交流的非政府、非盈利、自愿性智库平台,于2020年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能源基金会,北京市、上海市、成都市、石家庄市、苏州市等单位和城市发起成立。CAMCAP由委员会进行管理,设顾问组和秘书处。委员会由发起单位代表和其他参与单位代表组成,顾问组由大气和气候等相关领域资深院士、专家组成,秘书处设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CAMCAP聚焦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的核心领域,秉承“专业、开放、发展、包容、共享”的工作理念,通过搭建平台,促进研究单位间以及城市间的交流合作和经验分享,深入推进科学研究和管理实践的紧密结合,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碳达峰行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等提供持续有效的技术支撑,保护公众健康,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任委员严刚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主任委员张强教授清华大学雷宇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丁焰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胡京南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陆克定研究员北京大学王志高项目主任能源基金会李翔处长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周军处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旷良义副局长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马玉辰副局长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蒋勐副局长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爱军教授南京大学王书肖教授清华大学王自发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王灿教授清华大学尹航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叶代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冯相昭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冯银厂教授南开大学宁淼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刘保献研究员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张文杰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杜世勇副局长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李永斌副局长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吴志军研究员北京大学吴学成教授浙江大学李莉教授上海大学易鹏副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姜克隽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赵瑜教授南京大学黄成研究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曹颖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谭显春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蔡博峰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薛文博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戴瀚程研究员北京大学 顾问组郝吉明院士清华大学何建坤教授清华大学刘炳江司长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李高司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刘文清院士中国科学院安徽光机所张远航院士北京大学贺克斌院士清华大学王金南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贺泓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张小曳院士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李俊峰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柴发合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附件3:参会回执序号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手机号住宿日期请参会代表填写本表,电子版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haym@caep.org.cn。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与绿色低碳发展典型经验
2018年,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成为了党的十九大后获批的首个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综合试验区,也是全国第一个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综合试验区。在过去的三年里,山东省委省政府按照“一年全面起势、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取得突破、十年塑成优势”的总体部署,从顶层设计、法制保障、制度体系贺政策推进四个方面积极开展试验区的建设工作。一、做好顶层设计⸺科学统筹谋篇布局2018年2月,山东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明确了发展的“十强”产业,并分别出台了“十强”产业的专项规划,提出了 “6个1”的工作推进体系。01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山东省成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亲自任组长,省直各部门和各市主要同志任组员,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加挂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新旧动能转换规划实施、政策制定、项目谋划等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下设动能转换协调处、动能转换推进处和动能转换考核处,负责提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相关规划和计划,综合指导和协调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02制定实施规划—明确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任务《实施规划》明确了“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提出了各市的发展重点。三核引领”就是以济南、青岛、烟台三个城市为引领,率先突破辐射带动,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多点突破”就是省内其余地级市以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为重点,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坚持深度融合、互利共赢,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和互动发展。明确产业发展以“四新”促“四化”。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为手段,最终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以“十强”产业为抓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经过筛选,明确十个产业作为山东未来发展重点,包括5个传统优势产业和5个新兴产业,即“5+5”“十强”产业。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动能转换。山东围绕“创新”开展“双招双引”、儒商大会、科技体制改革,“一次办成”营商环境改革等等。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山东目前正在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重点围绕“融入、参与、培育、打造”四个关键词,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主要是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着力培育世界级领军企业,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强劲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着力在补齐要素短板上实现新突破。提出建设一流基础设施,坚持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方向,提高智能化、网络化、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便捷高效、安全坚固的综合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各设区市结合《实施规划》和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并印发了各市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并严格落地实施。城市政策名称原文链接“三核引领”城市—济南市《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9/19/art_2259_28593.html“三核引领”城市—青岛市《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9/19/art_2259_28593.html胶东经济圈城市—潍坊市《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http://www.jianbiaoku.com/webarbs/book/123689/3730874.shtml鲁南经济圈城市—济宁市《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http://www.jining.gov.cn/art/2018/10/26/art_76008_2746405.html03建立“6个1”工作推进体系—推进“十强”产业实现新突破在“6个1”推进体系中1名省级领导牵头是指每个产业由1名省级领导牵头;1个专班推进是指每个专班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牵头部门选派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系人;1个规划引领是指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编制十强产业专项规划,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1个智库支持是指,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智库团队由牵头部门负责遴选组建,智库成员为该领域全国一流专家,首席专家应为顶尖或领军人才;1个联盟(协会)助力是指每个行业建立一个由省工商联会同牵头部门提出组建或整合方案,广泛吸纳企业代表、中介组织等参与的联盟,把市场主体集中起来发挥作用;1只以上基金保障是指确保每个产业至少有1支基金保障。政府资金作为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并负责操盘,专业的基金团队再吸收省内外甚至国内外的资金进来。二、强化立法保障⸺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法律支撑2019年7月,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条例》在优化资源配置、在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等六个方面都确立了具体且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强化新旧动能的立法保障。三、完善制度体系⸺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山东省为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系统性、整体性及协同性,建立完善一整套制度支撑体系,形成引领动能转换的强大体制机制。01建立项目遴选与推进机制—强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建立了项目遴选机制。推进三个层面的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项目,第一类是涉及全省投资额比较大的重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这类重大项目每年有300多个,省里直接调度。第二类是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已筛选1000多个项目入库,进库后再培育,培育成熟了拿出来直接开始干。还有一类是双招双引的签约项目,每年200个。2020年山东的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共计12121个。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一步一步递进的“四个一批”梯次配备机制。强化推进机制。落实项目土地问题、能耗限制、环保环评、环境容量、资金等。根据这些问题,推行“提级”制度,下一级出现的问题,提到上一级来研究解决,以此保障项目落地。02建立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全面发挥结果导向作用山东省统计局牵头制定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根据设置的新旧动能转换指标监测体系,对各设区市进行考核评估,同时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并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年度督导考核目标,这既是引导,又是监督检验,确保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成效和目标。03出台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为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策效益,精准支持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双招双引”产业项目,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出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鲁财基金〔2019〕9号)。《基金管理办法》从基金设立、运作模式、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与退出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据统计,截止2020年11月,全省已设立新旧动能基金545只,投资项目1977个,实现基金投资2036亿元,带动其他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4740亿元,实现了“十强”产业全覆盖。四、制定行业政策⸺全面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山东在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纵深推进“三个坚决”,深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探索存量变革和增量崛起并举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制定出台一系列重点耗能 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01重点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序号政策名称主要内容1《关于推进全省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明确严控全省钢铁产能在8100万吨左右,实现从钢铁大省向钢铁强省的跨越目标。2《关于推进全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鲁政办字 〔2019〕144号)以加快建设烟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石化基础原料和高端化工新材料,延长石化产业链,明确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炼油能力在3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2022年年底前完成产能分批整合转移的目标。3《关于推进全省焦化行业产能压减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鲁政办字 〔2019〕144号)明确2025年推动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焦炉减量置换、只减不增,单厂区100万吨以下独立焦化企业全部退出,企业户数压减到20家的目标。4《山东省铝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鲁工信改〔2019〕49号)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为方向,在铝冶炼、铝加工、铝铸造、再生铝等领域集中攻克一批先进技术,加快发展一批优势产品。5《山东省轮胎氯碱化肥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鲁工信化工〔2020〕139号)原文链接: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0/9/11/art_15185_9819871.html02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主要政策文件序号名称原文链接1《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鲁工信改〔2020〕101号)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0/7/2/art_15201_9262226.html2《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设备上云 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鲁工信工联〔2020〕132号)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0/8/26/art_64528_9677178.html03严格落实“三个坚决”的决定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聚焦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纺织、建材建筑等代表性产业,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手段,大力开 展改造提升工程,加快重大产业布局调整,世界高端铝业基地、日照精品钢铁基地、山东重工商用车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全省石化、冶金、钢铁、汽车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壮大规模、增量崛起,围绕五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山东省通过“三个坚决”,淘汰了落后,提升了优势,培育了“新枝”,引来了“俊鸟、靓鸟”,有力推动了产业转型蝶变、浴火重生。
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2021年度会议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2021年年会在京召开
2021年10月18日-19日,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伙伴关系(CAMCAP)、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主办,能源基金会协办的“城市大气综合管理与低碳行动2021年度会议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变化分会2021年年会”在北京市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通过研讨交流,探索城市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实施路径与技术方法,推广典型城市先进经验。会议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严刚副院长主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大气环境司吴险峰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综合司田成川副司长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院士、能源基金会邹骥总裁致辞。来自高校、科研机构的院士、专家和来自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代表近500人参加了会议,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路径、城市大气综合管理技术方法、城市减污降碳实施路径、协同管理政策体系和经验交流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高司长在致辞中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新阶段,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生态环境部将积极开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大力提升全民低碳意识。李高司长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地方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作为,为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致辞 吴险峰副司长在致辞中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措施,也实现了有效的二氧化碳协同减排。未来我国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仍任重道远,“十四五”将以降低PM2.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要目标,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为重点工作,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制定实施“十四五”大气污染治理计划。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吴险峰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致辞 田成川副司长在致辞中强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总书记提出“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这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时代背景、战略定位和途径方向。田成川副司长还从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过程控制、生态建设扩容增汇、优化空间布局、优化治污技术路线、管理平台协同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政策协同融合等方面探讨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现途径。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田成川副司长致辞 邹骥总裁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的空气质量改善成绩有目共睹,为面向2035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新的历史起点,与此同时,“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空气质量改善之路提出了新的方向,需要新的认识、新的姿态、新的部署、新的动员。减污降碳的重中之重在城市,期待CAMCAP发挥好平台的服务功能,组织相关智库和不同学科专家集思广益、互相启发,加强知识和信息的综合与融合,深入研究和引导形成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城市切实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能源基金会邹骥总裁致辞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在致辞中向各界代表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介绍了近期规划院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框架总体设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发布中国CCUS路径研究报告、加强数据基础建设和学术交流等。王金南院士指出,本次会议作为CAMCAP组织的第二次年会,主题更加突出大气管理与碳减排协同融合,并邀请到相关领域的多位院士、领导、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城市的代表共同进行交流,希望接下来与各方一道继续扩大CAMCAP伙伴关系,提升平台影响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院士致辞 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院士报告题目为“碳减排与大气治污的协同效应”,着重介绍了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同根同源性,并指出碳减排和大气治污的根本之道在于源头治理,要通过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资源利用等手段推进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提效,并以提高终端能源电力消费比例、减少一次能源中煤炭消费、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技术等措施为重点大力推进能源领域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打赢蓝天保卫战。 中国工程院杜祥琬院士作主旨报告 清华大学郝吉明院士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为题,从机动车行业发展背景、污染物和碳排放现状、减污降碳控制水平以及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环境综合效益等方面,对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途径作了系统分析与介绍,指出机动车深度减排依然任重道远,燃油车排放控制需要强化全链条监管和氮氧化物深度减排技术应用,同时,电动汽车减污降碳效益显著,交通能源转型是交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必经之路。 清华大学郝吉明院士作主旨报告 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报告题目为“数字赋能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减污降碳协同相关的评估技术模型与数据库发展现状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回顾,并以清华大学碳中和与清洁空气协同科学评估与决策支持平台(CNCAP)为例,介绍了现有模型工具与数据库资源在减污降碳综合评估平台搭建、驱动因素识别、协同效应评估以及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发展和应用,指出了充分挖掘和利用数字资源对于科学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估、有力支撑决策需求的重要性。 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作主旨报告 中国科学院贺泓院士报告题目为“氮氧化物深度减排:探索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之路”,指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深水区,大比例消减氮氧化物有望实现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寻求氮氧化物深度减排路径对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SCR技术已在我国燃煤电厂得到普遍应用,建议未来重点关注移动源和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控制,并围绕柴油车碳中和发展路线图进行了展望,指出氮氧化物先进控制技术应用和双碳目标倒逼发展转型是实现柴油车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的可行手段。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贺泓院士作主旨报告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院士报告题目为“协同减污降碳,建设美丽中国”,从目标协同、空间协同、对象协同、措施协同、政策协同、平台协同六个维度解析了减污降碳协同控制路线方面的研究思路,希望在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层面为地方提供方向指引和参考,并指出在六个协同维度中平台协同是关键,需要加强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管理体系和平台的融合与创新,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院士作主旨报告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研究员报告题目为“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指出虽然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仍面临PM2.5达标任务艰巨、秋冬季二次组分占比高和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的严峻挑战。柴院长结合PM2.5和臭氧复合污染的时空差异性、统计相关性和同根同源性,从目标协同、时间协同、空间协同、减排协同、措施协同和监管协同六个方面提出了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建议,并强调未来空气质量改善策略需在考虑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基础上进行选择。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研究员作主旨报告 10月18日下午和10月19日上午的主题报告环节,22名专家分别围绕大气污染控制与气候变化协同应对、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低碳技术与管理政策、城市减污降碳管理经验和案例等主题进行发言。在“大气污染控制与气候变化协同应对”主题下,华南理工大学叶代启教授、清华大学张强教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雷宇研究员、北京大学陆克定教授以及清华大学邢佳教授先后从双碳战略下的VOCs排放与控制、大气成分近实时反演数据集开发应用、城市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路径、臭氧污染防治与气候变化协同应对以及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协同应对科学决策系统等方面作主题报告,通过对气候协同驱动下的大气污染控制路径、关键技术、分析工具等的最新研究进展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梳理和展望,为城市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背景下推进大气环境综合管理提供策略和工具参考。 “大气污染控制与气候变化协同应对”主题报告 在“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主题下,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李新创研究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邵朱强研究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何捷研究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李永亮研究员、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吴立新研究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张剑高级工程师以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徐洪磊研究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徐伟研究员分别介绍了钢铁、有色、水泥、石化、煤化工、电力等行业以及交通、建筑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成果,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柴麒敏研究员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熊华文研究员分别就“两高”行业控制和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作主题报告,为相关行业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探索低碳转型发展提供了途径建议和方法借鉴。 “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主题报告 在“低碳技术与管理政策”主题下,清华大学张希良教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樊轶侠研究员、复旦大学吴力波教授以及国家节能中心康艳兵研究员先后就面向碳中和目标的能源经济转型与政策创新、政府碳减排融资政策、碳中和下的环境协同治理以及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对策作主题报告,从技术选择、协同理论、政策工具等角度,对“双碳”战略背景下如何以技术进步、手段升级、制度融合和政策创新有效驱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进行了探讨和展望。 “低碳技术与管理政策”主题报告 在“城市减污降碳管理经验和案例”主题下,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谭钦文研究员首先介绍了成都市近年来空气质量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治理取得的成效以及对未来协同控制路径和相关重点工作的思考;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刘佳高级经济师分享了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初步考虑以及在相关评估方法体系方面开展的技术探索;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印菊高级工程师重点介绍了青岛市作为国家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在探索推进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方面取得的进展及下一步计划。 “城市减污降碳管理经验和案例”主题报告 最后,严刚副院长以“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与方法”为题作报告,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内涵和必要性进行了解读,并从特征分析、目标确定、对象识别、措施优选以及政策机制五个方面系统讲解了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案编制的思路建议和技术方法。报告指出,各城市在谋划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坚持系统推进、突出源头防控、优化治理路径、统筹政策机制,推动城市减污降碳工作科学、高效落地实施,切实实现协同增效。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严刚副院长作报告 在本次大会上,CAMCAP正式发布了微信公众号,以加强共享相关信息,促进平台成员交流。下一步,CAMCAP将在伙伴关系委员会领导下,继续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多渠道分享经验和研究成果,促进知识信息交流与互动,深入推进科学研究和管理实践紧密结合,服务支撑新形势下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以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建设美丽中国、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严刚:如何遏制“两高”项目顶风上马
9月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指出一些地方存在煤量替代弄虚作假,违规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问题。此前,第二轮前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一些地方也存在违法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仅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还严重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为什么一些地区要顶风上马“两高”项目?如何遏制和管控?如何整改?记者就此专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记者:“高耗能”“高排放”主要有哪些项目,对生态环境会造成哪些危害?严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高”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广。具体来讲,“两高”项目一般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冶炼、建材等行业的项目,这些行业均是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据估算,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70%以上,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50%左右。当前,一些“两高”项目存在手续不全、产能替代“一女多嫁”、煤炭替代不实、审批要求落实不力、节能审查不到位等问题。由于其高耗能、高排放的特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导致资源能源过度消耗,带来环境污染和碳排放问题,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减污降碳造成巨大压力。如果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仅会冲高我国碳排放水平、增加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压力,还存在显著的高碳锁定问题,有可能形成“搁置资产”和投融资风险,加剧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矛盾,严重影响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实现。记者: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遏制“两高”项目有何重要现实意义?严刚: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从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为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抓手,为转方式、调结构带来重要契机。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过程中,通过严控“两高”项目增量、优化存量,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地方产业层次整体偏低、结构偏重、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倒逼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推动“两高”行业向绿色、环保、低碳、循环方向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加快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空间,为绿色低碳产品以及绿色环保装备发展创造更多机会,有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产生源头上切断了“三废”排放和碳排放来源,降低了环境污染末端治理和碳减排的压力,打通了优化前端产业结构推动减污降碳工作的关键堵点,有助于精准高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双碳”目标实现。主观认识不足、控制行动乏力、发展观念尚未根本转变是部分地区顶风上马“两高”项目的主要原因记者: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十四五”之初,部分地区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抬头。为什么一些地区要顶风上马“两高”项目?严刚:“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也是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在国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形势下,部分地区仍顶风上马“两高”项目。究其原因,可概括为三方面:主观认识不足。部分地方和领导干部对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以及以减污降碳为牛鼻子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理解不够深刻、认识不够彻底,主观上还没有做好绿色低碳发展准备。有些地方甚至把碳达峰当成“碳冲锋”“攀高峰”,认为2030年前是提高化石能源使用的“窗口期”,没有清晰认识到地方高位碳达峰对碳中和带来的压力,形成了2030年碳达峰之前可以抓紧上一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还可以继续大幅提高化石能源使用量的思想误区。控制行动乏力。一些地方对“两高”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层层下放、一放了之,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严重不足现象。同时,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方案尚未正式出台,还没有形成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也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以及考核机制,使得部分地区缺少明确要求,导致遏制“两高”项目行动乏力,出现政府监管缺位现象。发展观念尚未根本转变。有的地区片面追求GDP增长、以GDP为引领的发展观念未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在推进绿色发展上出现了摇摆。在发展方式的选择上,很容易受传统发展路径依赖的影响,惯性坚持过去高投入、高消耗、以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实施区域限批,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记者:如何从源头管控“两高”项目,管控的重点在哪里?严刚:源头防控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治本之策。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围绕严把审批关、准入关和监管关,在宏观、中观和项目三个层面,明确了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引导“两高”项目低碳绿色转型发展。具体看:在宏观层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约束,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引领“两高”项目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作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两高”项目密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的区域,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严控“两高”项目发展。在中观层面,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对涉“两高”行业的综合性规划、工业和能源等专项规划、产业园区规划进行严格审查。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要增加碳排放情况及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在项目层面,要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严把新改扩建“两高”项目的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从严、从紧、从实控制“两高”项目上马。要严格执行产业规划、“两高”项目产能替代、污染物削减替代、煤炭消费削减替代等政策。提升“两高”项目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从产业源头控制碳排放量,推进从微观层面强化减污降碳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管理。记者:对于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应如何整改?严刚:对于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落实环评、能评等要求的“两高”项目,应责令立即整改。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或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审批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把关不严的,依法予以处分;对于未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等要求的“两高”项目,强化责任追究,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纳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曝光。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实施区域限批,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和监管体系,开展“两高”项目常态化监管记者:如何开展常态化监管,构建有效的制度和监管体系?严刚: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和监管体系,开展“两高”项目常态化监管,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建立统一管理台账。“两高”项目常态化监管涉及发改、生态环境、工业信息等多部门,可以在各部门管理动态清单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一套统一的管理台账,记录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所属行业、建设状态、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基本信息,涉及产能置换的还应记录置换产能退出装备、产能等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包括严格开展节能审查,建立“两高”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等。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两高”项目准入把关不严的地区,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将遏制“两高”项目发展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压实地方政府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能耗双控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健全激励政策。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不同类型的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超过限额要求的“两高”行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大力推动工业、电力、交通、建筑四大领域节能降碳记者:在遏制“两高”项目发展的同时,应如何开展节能降碳等工作,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严刚: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为加快推动我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也对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需要各地方、各领域、各行业的共同努力。要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去年开始,我院会同14家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对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石化化工、煤化工等6个重点行业和交通、建筑两大领域开展碳排放建模、情景分析、达峰路径研究,基于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出全国碳排放达峰路线图。根据研究成果,在遏制“两高”项目发展的同时,还要以生产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方向引领,大力推动工业、电力、交通、建筑四大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工业领域长期以来是我国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第一大领域,是影响全国整体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要在严格控制“两高”产能盲目增长的同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加快工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构建低碳循环工业体系。电力是全国最大的碳排放行业,也是未来10年我国用能增量的主体。要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全面提速风光电源布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交通领域要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持续降低新生产燃油车碳排放强度;继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形成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运为主的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出行,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建筑领域需坚持能效提升与用能结构优化并举。通过合理控制建筑规模、大力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积极推动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多措并举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严刚,博士,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版,2021年9月10日
王金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编者按: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为做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对《意见》进行系列解读,今天推出的是我院院长王金南院士的解读文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明确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意见》立意高远、内容丰富,结构严整、逻辑严密,有宏观战略,有行动目标,有具体策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指南。一、久久为功,彰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中,都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作用。特别是2018年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每到地方考察都会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叮嘱地方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每当关键时刻,亲自为环保撑腰鼓劲、加油打气、指点迷津。今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29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这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对标对表,面向美丽中国谋划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确立了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宏伟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其关键一步。美丽中国基本建成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远景目标。《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锚定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确定2035年主要目标,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这充分体现了《意见》在战略上坚定不移、在目标上一脉相承、在实践上接续奋斗的总体定位。《意见》主要目标与“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保持衔接,同时更加突出系统谋划、科学实施、分步推进的策略。特别是对于8个标志性战役,均提出了量化攻坚目标,如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等,将有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三、接续奋斗,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体、洁净的土壤既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又是发展之基、治污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行动计划,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了重大进展。2013—2020年,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浓度下降48.6%,优良天数比率上升17.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下降八成以上,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渐成常态,我国仅用7年左右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十几年甚至30年的空气治理进程;全国Ⅰ—Ⅲ类水体比例上升至83.4%,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至0.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景象增多;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定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土壤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同时也要看到,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现阶段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还是中低水平上的提升,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依然艰巨,历史遗留的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意见》提出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更高标准”意味着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在已有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周密的安排、更灵活的打法,进一步深化攻坚策略,拓展攻坚路径,创新攻坚机制,取得攻坚实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和逐渐显现的臭氧污染问题,落实“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一是提升攻坚目标,要求持续降低PM2.5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部署标志性战役,提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标志性战役,实现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三是推进涉气问题整治,回应民生关切,加大扬尘管控,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提出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要达到85%的治理要求。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意见》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思路,在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方面提出了硬招实招。一是巩固提升攻坚成效,要在国控断面点位新增近1倍的情况下,将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提升至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9%左右,黑臭水体治理将县级市纳入范围并实现基本消除。二是紧盯重点流域和重大战略区域,延续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突出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新增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充分考虑黄河上中下游的差异性,分区分类提出治理思路和举措。三是加强陆海统筹,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范围从渤海拓展到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一湾一策”实施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海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品质提升和环境风险防范。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意见》坚持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提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的重点举措。一是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进土壤污染面积较大的100个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和用途管制。二是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是提升固废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对“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根据最新要求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四、强化统筹,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涉及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相关领域间能够产生协同治理效应,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排放特征,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具有减污增容的环境效益,也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带来不利影响的重要手段。需要在战略、规划、政策、行动体系等方面强化统筹融合,凝聚工作合力。《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用五个章节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强调各项政策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重点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各要素区域协同治理等方面提出创新措施,提高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比如,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更加注重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更加注重协同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减排,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举措对减污增容、增加碳汇以及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意见》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推动污染防治进一步向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转变。五、固本强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得到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排污许可等基础性制度和关键改革正在落地见效,初步构建了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制度体系。然而,生态文明各项改革举措还需增强系统性、协同性,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还不够健全,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仍有差距,需要在制度机制协同创新上取得突破。《意见》着力构建与攻坚任务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一是完善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制度保障,法治保障上提出推进重点区域协同立法,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资金投入上提出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二是更多采取激励政策,创新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三是着力提升生态科技支撑和监管能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提升国家、区域流域海域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强大支撑作用。四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触及到矛盾和问题的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更高,要保持战略定力,聚焦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意见》贯彻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王金南(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来源:生态环境部